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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换取进口提货单 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、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、THC费等给我司,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。 二、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.*单证:货物装箱单、商业 、合同一式一份、报关、报检委托书各一份、进口监管所需单证。 2.从欧盟、美国、韩国、日本进口货物,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,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。 3.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(如进口许可证、机电证、重要工业品证书) 4.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。 三、价格证明 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,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。如信用证、保单、原厂 、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。 四、缴纳税费 海关打印税单后,客户需在14个自然日内缴纳税费。如**过期限,海关按日按照货值万分之五计征滞纳金。 五、缴纳报关 报关查验放行后,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、报检代垫申请费。 ※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。如**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(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)**过三个月,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。 联系人:杨女士 移动电话: ; QQ咨询:1353461710 公司电话:010-84783516 进口代理:我们提供从与国外客户签订进口合同、开具进口信用证、租船订舱、商检、通关、国内运输、付汇等全套进出口代理服务。